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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大名:小趙
張貼日期:2009-08-31 09:55:53
來源 IP:220.128.1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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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汽車旅館的待客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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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討論文章張貼時間己超過6個月,請自行參酌 小弟於08/27零晨約1點左右,要至蘆洲摩根要住宿,在去前與朋友在快炒店喝酒,所以在check-in時帶有酒意,但因小弟先前持有摩根之住宿折價卷,所以買單時要提供,但因有酒意及一時混亂,拿到另一家的給小姐,摩根的櫃檯小姐便不耐煩的回應,小弟因有酒意,所以回話時也不是很客氣,並爭吵起來,後來主管出來協調,小弟也跟主管說明並抱歉,後續摩根也安房間給我,但就在倒車入庫中,警察們請我下車酒測,想當然爾,後續小弟因酒駕被判公共危險罪,小弟在此先說明,酒駕是我的錯誤,也因喝酒跟櫃台小姐口氣不好,但是後續已跟摩根主管協調OK,摩根也願意安排房間給我住,但為何警察可以至房間入口酒測,是我一直想不通的事,因為畢竟摩根要收我這位客人(不然大可不收),而警察來時,亦可跟警察說明,事情已處理好,那警察就不會到車庫入口酒測.小弟亦不會犯公共危險罪. 在此發表的用意只是感覺到摩根汽旅的待客之道讓我覺得訝異,小弟的行為雖然不可取,態度亦不好,但是摩根後續的處理是OK的嗎,可以放警察到車庫抓人嗎?那要至摩根休息或住宿的人,有何保障可言.因為小弟認為當初警察要進入時,是掌握在摩根櫃檯人員的回覆,而摩根不願保障客人的做法,是我感覺到奇怪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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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ㄐㄐ[17367]
回覆日期:2009-10-11 13:34:53
來自:新北市
性別:帥哥
最近登入時間:2010-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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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討論文章張貼時間己超過6個月,請自行參酌 那間我常去耶~我以後不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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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大名:小趙
回覆日期:2009-09-04 18:08:21
來源 IP:220.128.1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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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討論文章張貼時間己超過6個月,請自行參酌 在此先跟那天的接待小姐說聲抱歉,造成小姐的困擾實非我所願,初發文時也說因小弟喝酒而態度不佳,對貴公司也造成一些困擾,但是小弟是在房間的車庫入口被抓是事實,並不是在入口被抓,所以才會有一些疑問.或許小弟對服務業有較高的期待,也可能因小弟為當事人才會有些想法,小弟的發文也是針對當天事實陳述,也或許有人會覺得大部份的責任在我而非貴公司,對貴公司的處理方式搞不好還有人拍手叫好.
在我與貴公司針對此事的發言後,網友心中自會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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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大名:摩根
回覆日期:2009-09-03 11:23:00
來源 IP:122.124.8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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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討論文章張貼時間己超過6個月,請自行參酌 貴賓您好:
在此本館想跟您澄清此事件的原尾,當天的事件皆起因於您當天的言行令櫃檯小姐心生恐懼,而警察只是例行性臨檢剛好當時您車子在入口處,基於警察的職責對於駕駛人進行酒測,而後續的事件已非本館所能介入處理的,而當天的櫃檯人員在事件發生之後,身.心皆感恐懼與不安因此當天便提出辭呈而在她最後一天當夜班時,此員的母親因護女心切甚至全程陪伴此員上班,試問如果她是您的女兒或妹妹,您作何感想呢,但本館依然告知櫃檯無論您感覺客人如何客人都是貴賓都是對的,因此無論是非對錯就是要跟客人道歉即使被丟小費盤被丟簽帳本被國罵都要微笑道歉,在此本館再次向貴賓致上十二萬分的歉意,對於您對本館的批評與指教也會深刻檢討與改進,但本館對於保障客人消費權益及安全的立場是不曾改變及動搖的,請您別因此單一事件而否定本館的商譽,本館對於不實的指控不會坐視,也請貴賓在發表言論時別再針對本館請針對事件,祝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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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大名:旅館長工
回覆日期:2009-08-31 23:28:18
來源 IP:118.168.17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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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討論文章張貼時間己超過6個月,請自行參酌 旅館內部屬私人用地 所以你可以再查一下這樣開單是否有爭議處 因為我有一次館內客人在車道跟其他客人對撞 請警察來處理 警察回應說那是私人土地所以請客人自行協調處理他們不方便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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