悅池精品旅館 / Room No:111
這是一件關於最基本的禮義廉恥、是非善惡、羞恥心、道德感的評鑑
今天這份評鑑
並不是反應服務態度或是軟硬體設備
因為這一些"小"問題
比起我們當天遇到的情況與待遇
真的是天差地別
在中和的悅池精品旅館累計消費有好幾萬元
我們不是什麼大客戶
也不是什麼名人或政治人物
但起碼也是老客戶
可是
在2009/8/6上午9點多進房(111房)休息居然發生了一件非常駭人的事情
當我們還沒有退房(距離退房時間也還有大概20分鐘)
櫃檯人員就擅自開啟(111房)的電動鐵捲門
讓兩個男人直接從車庫上到二樓
進行所謂的"修電視"
(兩男也告訴我們,他們進房到2樓,是想要"看電視"的情況...)
因為電視故障了...!?
問題來了
1.客人還沒退房
2.也不是我們打電話叫修電視
3.我更沒接到電話通知有人要進房維修
(其實基本上沒注意到電視壞了...羞~)
我家那口子
他覺得沒關係不要想太多,算了,
但我覺得這件事實在是誇張離譜到不行!!!!!
當時真的非常乾尬無言已經氣到不曉得該說什麼!!!
那兩個男人還一直在笑
一般的評鑑或是客訴
頂多只是服務態度優劣或設備壞掉等事情
但是我今天的事件
是徹徹底底的犯罪犯法事件
悅池精品旅館從頭到尾一再強調這是員工和外包廠商的"疏失"
請我們見諒
在文字表面上是認錯
但是
8/6我在悅池精品旅館的官方網站客訴並同時傳真文字稿
悅池精品旅館官方網站,已經我的客訴文字內容全部隱藏!!
悅池精品旅館提供如"此荒謬至極"的服務
公司主管包庇犯罪犯法的行為
最後居然照樣向信用卡銀行請款1780元的房租
如此看來,我再問一次....
悅池精品旅館是否開立兩張"搜索票"給:
(1)管制門禁的櫃檯人員
(2)兩位修電視的男人
或者應該是問:
悅池精品旅館=警察局?
悅池精品旅館=法院?
悅池精品旅館=權利最高的總統?
客人權益真的毫無保障
刑法、民法、消費者保護法....全部都管不到"悅池精品旅館"?
"悅池精品旅館"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
為什麼如此渺視法律?
消費者基本的尊嚴在那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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