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
失望 |
來自於: |
61.230.161.10 |
住宿房號: |
107 |
住宿日期: |
2008-07-28 |
張貼日期: |
2008-07-28 20:07:31 |
浪漫情趣: |
5 |
服務態度: |
4 |
環境清潔: |
5 |
房間設備: |
2 |
消防安全: |
1 |
平均評鑑: |
3.4 |
|
作者住宿心得 |
一個多星期前,跟先生約好要去住motel,在比較沐蘭、蘭夏多間後,我和先生選定最吸引我們的天月;但是昨天去住後,入房約5分鐘,就因為旅館的標示不明而燙傷,在冰敷了30分鐘仍不見改善後,表明要退房去看醫生,可是卻仍然要照樣付費!讓特地請假一天去天月住宿的我們,對他們的處理有點失望!
事發經過是這樣的:我們八點入住107房,可是在約8:05就因為飲水機上完全沒有任何標示的狀況下,被100度的高溫燙傷兩隻手,我趕快沖冷水,10分鐘後,仍然無改善,因此call櫃臺看有沒有冰塊可以冰敷,櫃臺的反應很快地馬上到全家買冰塊!
8:20多分就送來了,當時我和我先生都覺得很感動!
8:40多分:在冰敷20多分鐘仍然沒有太大改善後,我和先生決定要check out就醫去,並詢問退費的問題,可是櫃臺說只能幫我們轉休息!在那樣的情形下,我們去看完醫生回來後都已經兩三小時,怎麼可能回來休息呢?
8:50多分:我打電話詢問說,因為天月的標示不明讓我受傷了,我要去看醫生,可否請給予折扣(可是我心裡想:有哪個女生願意皮膚被燙傷,只為了貪個小便宜,而且我為何需要為不是我的錯而付費呢?)!櫃臺表示無法,而且今天假日主管不在無法作主(我心裡想:請問你要賺人24小時的費用,可是卻沒有24小時的應變嗎?難道沒有主管聯絡方式嗎?如果今天發生重大意外事故,難道也是找不到主管嗎?那這樣,這間旅館是否還可以提供一個安全的住宿環境?)!反正就是如果我們現在出去,還是要付四個小時的錢!
9:15:已經冰敷一個小時,仍然未見起色,我們決定check out!告知櫃臺,仍舊沒有跟主管聯絡,還是照樣收費!
這整個事件經過,我覺得消費者的權益強烈被漠視
如果旅館的標示清楚,當然消費者必須承擔責任
但是旅館對於這麼重要的標示卻是完全忽視
房間不安全的設備已經造成我身體的燙傷
而旅館居然還要收取我們在旅館停留的費用
理由是:已經入住超過半小時,不能退費,只能把住宿轉成休息
這樣的態度讓人感覺根本毫無反省與負責的誠意,只想收取住宿或是休
息費用,如果只是來休息的客人被燙傷,那是不是就不能得到任何補
償?只好自認倒楣?這麼知名的旅館甘願為了幾百元傷害自己的商譽?
這根本就是吃定了消費者對於這樣的事情自認倒楣的機率頗高,所以才
會採取這樣的應對態度,我並不確定是否天月其他的房間中設備標示是
否也有類似的情況,但是只要有這樣的設備標示疏忽,旅客受傷的機會
就一定存在,而且機率很大
目前的手燙傷治療中,並未考慮訴諸噬血媒體或強勢的消基會等
但是希望藉由我們的經驗,提醒想要去天月的旅客留意
千萬注意自己的安全,不要因為旅館的疏忽而導致自己受傷,如果受傷,也千萬要極力爭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