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會員登入 |  
 

我的首頁我的心得我的討論我的好友我的短訊我的日記版版首頁
暱稱:
發表: 2009-01-12 12:42:24
簡訊: 發送簡訊

那天特別帶老婆從樹林去 竟然說沒版上所說的優惠
氣到想罵人 然後回家又看到朋友轉寄給我的文章
更氣了 決定把文章轉來給版友看看!!

案件主旨:
(Case Subject) 敬業三路未辦理旅館證記
案件內容:
(Case Content)
臺北市中山區敬業三路11號為薇閣大直旅館末辦理旅館證記,敬請相關單位前往稽查是否有合法登記。

受理機關:
(Handled by) 觀光傳播局
回復機關:
(Response from) 觀光傳播局
回復日期:
(Response Date) 2009/1/9
發文字號:
(Issued Number) 北市觀產字第09830153XXX號
處理情形:
(Case Status)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復如下:
關於民眾所檢舉薇閣大直旅館﹝本市中山區敬業3路11號﹞未具旅館業登記證,據查該址尚未完成旅館業設立登記,本局將擇期邀集相關單位安排現場聯合檢查,以瞭解業者是否無照經營旅館業,並於聯合檢查後,將檢查結果函覆檢舉人。

如上述 搞得我覺得自己很像笨蛋 不過還好也沒去成!!!

的討論內容



摩鐵科技   摩鐵部落格   台灣摩鐵   版權所有   嚴禁轉載    ©2004-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Fax: 03-543-9311   |  聯絡我們

今日:    昨日:    總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