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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2004-11-16 00:00:00
簡訊: 發送簡訊

台中威尼斯汽車旅館業主:
您好:
93年11月14ㄖ晚上住進貴公司201號房~
對貴公司房間內的硬體設備稱讚有佳~無論是按摩浴缸~或雙人床以及景觀搭配的很浪漫~但是本人有兩件事情極不滿意~!!??
1:房間內蚊子太多~導致無法睡的安穩~請櫃台服務人員處理~卻拿沒有電蚊液的電蚊香給我~還一臉剛睡醒的模樣穿著白色內衣及短褲外加一雙拖鞋~.
2:早上10點多退房後~和親愛的女友前往台中港吃海鮮途中~忽然想到手機遺留在房間裡~(當時已經過30分鐘左右)立即打電話告知旅館人員請幫忙尋找及妥善保管~待吃完飯後我將回去取回~接下來最讓本人感到不悅的是~當我到達旅館房間時發現有2位外聘工人在裡面裝潢~桌上還有吃完便當盒及飲料~找尋的情況之下~結果當然手機被關機不見了~此時只好找貴公司主管前來處理~當時處理的是林XX組長~衣裝不整長褲捲起至膝蓋也是一雙拖鞋~(天阿)~一再推卸責任~懷疑手機是客人帶出遺漏在外面了~最後只好留下電話及另一隻手機號碼~請他們幫忙如有尋獲請來電告知~接著啟程回台北~到了台北旅館人員~來電告知~手機找到了~是外送便當人員~送便當時帶小孩子前來~被小孩子帶走了~天ㄚ~當消費者都是白癡嗎~(有哪一家餐廳外送便當時會帶小孩子一起外送的~)況且當時林組長表明如發現員工偷取手機將移送法辦~如今卻把責任推給無辜不知情的小孩~這是貴公司處理事情時的方法嗎~!?請各位網友評評理~(本人絕不是心疼手機遺失~而是對旅館組長推卸責任深感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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