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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2005-09-02 21:53:14
簡訊: 發送簡訊

難得上北部找朋友,透過友人代訂薇薇兩間房
初步預計晚上11點至12點會進房
友人於當日晚上8點左右再度向薇薇確認過會於當晚入住
入夜後約2點至旅館時小姐卻告知客滿
原先訂的房間已有人入住
原因是12點前未再來電確認
若要入住要排隊,且不是原訂的房形以現有房形為主!
沒有道歉也沒有主管處理只有僵在那兒的小姐

那我還何必透過友人提前向“經理"代訂房間
又何必於當晚8點多請友人再度確認
旅館生意好必然有許多自認合理的規定
但在以營利為目地前是否也能加強服務態度和處理事情的應變能力
而不是生意好就有老大心態,不自覺中得了大頭症還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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